海南自贸港推出“二线口岸”通关信用管理新规

2025-08-06 03:35:27 | 来源:泰州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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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图为“一声惊雷   薇姐,今年已经56岁,去年退休。年轻时,夫妻都忙于工作,没有要小孩,直到她45岁才生一胎,今年儿子11岁,正读小学五年级。“退了休,就是管孩子;不过,别人是管孙子,我是管儿子。”薇姐说,至于养老,既很现实,也很遥远。摄

  中新社海口8月5日电 (记者 张茜翼)《海南自由贸易港“二线口岸”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》(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5日公布。《若干规定》推行“二线口岸”通关信用管理,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提供重要保障。

  《若干规定》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,自2025年12月18日起施行。

 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标志之一是全面启用“二线口岸”。海南出台《若干规定》,精准适配“二线口岸”监管需要,实现“二线口岸”精准高效监管和快捷便利通关相统一。

  《若干规定》创新设定通关信用分类标准,综合应用海关、海事、反走私、交通运输、农业农村、林业、邮政管理、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信用记录,将经营主体分为高级认证企业、白名单、重点关注名单,将个人分为白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。通过通关信用分类结果,将各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管结果转化为海关的监管标准;同时规定各相关部门参考通关信用分类,强化行业信用管理。

  根据通关信用分类结果,海南在通关时采取差异化监管和服务措施,并实施动态更新。根据《若干规定》,对列入高级认证企业和白名单的经营主体,实施减少或适当减少“二线口岸”出岛货物查验频次、减少或适当减少稽核查频次、可以适用“分批出岛、集中申报”等通关便利措施;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经营主体,按照规定提高查验和稽核查频次等。对列入白名单的个人,海关等部门可以采取通关便利等激励措施,无风险提示情况下一般不实施查验;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个人,海关等部门可以按照规定提高查验频次。

  此外,《若干规定》加强对通关货物所属经营主体、物流运输经营主体及其车辆、船舶驾驶人员的信用监管。

  针对与“二线口岸”通关密切相关的反走私、海事等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管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问题,《若干规定》设定了上述两个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标准、惩戒措施、公示期限、撤销程序以及信用修复等制度,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惩戒,为防范走私等风险打下坚实基础。(完) 【编辑:陈海峰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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